一、在校纪委和本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二、协助本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党员和党员干部在党风、党纪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三、参与所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并对决策办法和过程进行监督。
四、监督检查本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五、保障和维护本单位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所在单位群众来信来访和日常监督工作,认真倾听所在单位师生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师生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向校纪委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七、按照校纪委的安排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八、完成校纪委交办的其他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