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精神,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确保学校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进行。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把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引导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有关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换届工作对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带头遵守换届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学校换届工作纪律,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坚决反对非组织行为,坚决杜绝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借换届之机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严禁买官卖官,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严禁跑官要官,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严禁说情打招呼,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严禁编造、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散布不利于团结、不负责任的传单、短信等干扰正常换届工作秩序;严禁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以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吃请、请吃及各种形式的相互宴请和参加同学会、老乡会、联谊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内容;严禁借换届之机,以造谣、诽谤等手段诬告、陷害他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做好干部换届期间举报受理工作,严肃监督执纪,严厉追责问责。对于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从快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诬告陷害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严厉惩处。
监督举报电话:0374-2962856
监督举报邮箱:jiwei@xcu.edu.cn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