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一)严禁用公款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等;
(三)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
(四)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
(五)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赠送和接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或借机敛财;
(六)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老乡会和战友会;
(七)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二、提高政治站位,扛稳压实责任
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加强清明节期间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积极践行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新风尚。
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在疫情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做到讲政治、明纪律、守法规、树形象。广大教职员工要自觉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开展祭扫活动,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加强清明节期间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374-2968928
监督举报邮箱:jiwei@xcu.edu.cn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