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19﹞48号)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顺利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考工作零差错的目标任务。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学校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追究到人。学校纪委(监察处)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招生考试各个责任主体、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高考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执行高考安全工作责任制,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考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保障高考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确保高考安全、有序。
二、加强对招生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对2019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高考期间学生管理、招生录取及政策执行情况、录取过程、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教育收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遗憾。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要实行高考期间在校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处置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强化在校生管理。6月5日至8日,学生工作部(处)要在每日17时前将总体报告情况书面报送校纪委(监察处)338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实现平安高考目标
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对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强化招生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学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等要求,实现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的全省今年高考工作目标,即“三零”“四不”的平安高考目标,努力做到思想上零懈怠、工作上零差错、追责上零容忍;不出现失泄密事件、不出现大面积舞弊事件、不出现群体性事件、不出现媒体负面炒作事件。对在招生考试录取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对参与学生替考、考试作弊、考生基本信息作假、冒名顶替上学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肃查处,坚决一查到底、处理到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374—2968928
举报邮箱:jiwei@xcu.edu.cn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