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19年清明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 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砥砺党性心性,严明纪律要求
清明节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砥砺党性心性,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使用单位公车或借用相关单位车辆进行祭祀、游玩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收服务对象、合作单位或个人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严禁违规发放和赠送购物卡、消费卡等消费凭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奢侈浪费及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行为;严禁任何有违师德师风行为。
二、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到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践行文明过节新风尚。
三、忠诚干净担当,强化监督问责
基层纪检员要督促本级党组织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紧盯重点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对举报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问题属实的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4-2962856(内线6856),电子邮箱:jiwei@xcu.edu.cn。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