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扎实推进校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党建系统工程,提升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现将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集中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暑假前开展一次廉洁自律教育,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河南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校师德建设“红七条”等,从通报及曝光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二)明确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头雁作用,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1、严禁公车私用,公车一律封存。公车一律不准在旅游景点、风景名胜、文物古迹、饭店会所等处停留。
2、严禁各种形式的公款旅游;各种外出开会、学习、培训、考察等事项,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程序,遵守纪律要求。
3、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及支付各种娱乐、健身费用;不准到私人会所活动,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4、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公务接待一律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景点。
5、严禁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形式的庆典聚会。
6、严禁借暑假之机违规操办各种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一切活动。
二、纪委及纪检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基层纪检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本部门落实责任到位,落实纪律和规定到位。
学校纪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抽查,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将快查快办,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校纪委接受举报电话:0374-2962856(内线6856);电子邮箱:jiwei@xcu.edu.cn;网络:许昌学院纪委主页“信访举报”栏。
三、落实及执行情况报告
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于2018年暑假结束后一周内将工作落实及执行情况以文字材料报校纪委。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