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17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复发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教职工生提要求、打招呼,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纪检干部要高度重视,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提高警惕,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预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底线,不破红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二、严守纪律和规定,杜绝违纪问题发生
(一)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六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
2、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
3、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
4、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5、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6、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八个严禁”:
7、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
8、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
9、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等活动;
10、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11、严禁在各种场所搞奢靡享乐活动;
12、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3、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14、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利益相关单位、个人。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校纪委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接受教职工生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374-2962856;邮箱:jiwei@xcu.edu.cn。
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政治生态环境。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