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严纠“四风”,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育人环境,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暑假期间严禁公车私用,公车一律封存。公车一律不准在旅游景点、风景名胜、文物古迹、饭店会所等处停留。
二、严禁各种形式的公款旅游;各种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事项,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程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及支付各种娱乐、健身费用;不准到私人会所活动,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四、要从严从俭履行公务活动,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公务接待一律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景点。
五、不得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形式的庆典聚会。
六、严禁借暑假之机大操大办各种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禁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一切活动。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许昌学院监察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