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17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严纠“四风”,增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广大教职员工文明、节俭、廉洁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纪律要求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文明祭祀,廉洁过节。要严格做到如下要求:
1、严禁借清明节之机公款吃喝;
2、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公车一律封存;
3、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
4、严禁在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等有价票证;
6、严格遵守祭扫场所有关规定,避免火灾及突发事件发生。
二、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抓住“清明节”这一重要时点,对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提出要求,坚守道德高线,不逾纪律底线,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校纪委及各基层纪检员,要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及时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对举报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问题属实的要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4-2962856(内线6856),电子邮箱:jiwei@xcu.edu.cn。
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