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18年清明节将至,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纪律要求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文明节俭的优良传统,文明祭祀,廉洁过节,严格执行八个“严禁”:
1、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2、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4、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6、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8、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二、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校纪委及基层纪检员,紧盯重点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对举报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问题属实的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4-2962856(内线6856),电子邮箱:jiwei@xcu.edu.cn。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