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1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严纠“四风”,现就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如下禁令: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
2、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各种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
3、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
4、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5、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如下禁令:
1、严禁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
2、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等;
3、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4、严禁出入酒店、茶馆、农家乐、机关食堂以及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
5、严禁以各种名义在培训机构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
8、严禁将非正当业务费用交由下属单位、部门或业务相关单位和个人报销。
三、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部署检查,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挺纪在前,监督到位;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四、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信息。监督电话:0374-2962856,电子邮箱jiwei@xcu.edu.cn。
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中秋、国庆节后,于10月9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 “双节”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报纪委办公室。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