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驰而不息严纠“四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育人环境,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暑假期间公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公车一律不准在旅游景点、风景名胜、文物古迹、饭店会所等处停留。
二、各种出外开会、学习、考察等事项,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程序;要明确任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坚持因事定人原则,严格控制出外团组人数、考察点数和在外停留天数;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外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符,严禁安排无关人员随访或分行。
三、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及支付各种娱乐、健身费用;不准到私人会所活动,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四、要从严从俭履行公务活动,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在学校食堂安排,不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景点。
五、不组织不参与校友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形式的庆典聚会。
六、严禁借暑假之机大操大办各种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禁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一切活动。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许昌学院监察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