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受理对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
二、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事项,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
三、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
四、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统计分析等职责,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提出分办处置建议。
五、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校管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核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