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时间:2020-10-13  点击数: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法律规定和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四、完成省纪委监委、省高校纪工委、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许昌学院地址:中国河南许昌市八一路88号 邮编:461000

许昌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0371-12388         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